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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2 15:37: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 站姐盗用吴磊里程积分 " 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演员吴磊的一位粉丝晒出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对话音频,称另一名粉丝多次盗用吴磊的航空里程兑换机票,一共用掉了 23 万飞行里程。随后几天,多位明星纷纷发文表示,自己的航空里程也被不认识的人盗用。
粉丝:据我所知是有人用这张卡的里程兑换了客票。我现在想跟你这边核对一下可以吗?
客服:可以,您稍等,我把账户信息打开一下。
爆料人与客服的对话显示,一名姓沈的粉丝从 2017 年开始绑定了吴磊的航空公司会员账号,并把自己和朋友添加为受让人。


△粉丝微博中提供被盗用里程数据(图源微博截图)
吴磊里程被盗刷一事引发关注后,多位明星纷纷表示,查询后发现,自己的航空公司会员卡也绑定了多位不认识的受让人,被盗刷了里程


△江映蓉在微博中反映自己里程被盗(图源微博截图)
知情人士:里程盗刷或已成产业链
里程被盗刷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公开报道显示,2011 年被告人代某因盗窃他人航空里程积分,并将此出售获利,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9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
在 2016 年,中国之声还报道过,一些机票代理商直接用陌生人的里程给用户出机票,导致用户在国外值机时被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使用其他人的里程换机票,前提是航空公司有 " 受让人 " 制度,会员可以将自己的里程用于他人。在账户里添加受让人,直接使用该账户下单机票。在网络上有专门买卖里程的商家,有些则是直接使用银行卡积分转换成航空公司积分。


总台央广记者在闲鱼及 QQ 群里搜索,都发现了出售里程的卖家。
律师:界定法律责任 还需分情况
界定里程换机票行为的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考虑。如果机票是向代理购买,本人对盗刷里程一事不知情,购买人就不涉及法律问题。但如果是粉丝自己盗取了明星信息进行了系列操作,可能会触碰到法律底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从民事上来说,可能造成侵权。
张远:在司法的实务中需要认定某方作为受害人,如果将航空公司作为受蒙蔽的一方的主体,把里程在法律上面来说作为虚拟财产来认定,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但就吴磊、江映蓉等明星航空账户或会员卡中的里程,被其他人利用隐蔽的方式然后窃取,明星就会成为盗窃罪的受害人。具体判定罪名,则需要公安对嫌疑人更多的询问,判定过程中各方所需负的责任。
刘俊海认为,航空公司在其中的责任,同样需要考虑其是否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 航空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当然是有的。如果在核对明星的身份或者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时,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航空公司则在主观上产生过错。关键就在于航空公司是否尽到了一个具有通常智商和伦理观念的机票、销售者或者航空公司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今年五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张远表示,在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后,类似的盗刷、买卖明星行程等行为也许会得到遏制。
栏目主编:张武 本文作者:央视 高孟阳 文字编辑:房颖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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