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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9 03:02: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处综合管理岗1名;
2.法制教育中心培训一处管理岗1名;
3.信息中心信息编辑处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五)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大学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0年5月15日17时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zzgwgbc@126.com。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旗帜网上发布公告。
(二)笔试
笔试内容分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人选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3:1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高于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计分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旗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有关事项,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10-55603547
监督电话:010-63097679
本公告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20年4月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事业单位。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委托,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全委预算、决算编制,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对委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为委机关提供会议服务、文印、外事接待、餐饮、托幼等后勤保障。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品行;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统招统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
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填写好的《考生报名表》(见附件2),和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fgwfwzx@sina.com,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只接受网上报名,恕不接受直接来访、电话、信函等其他报名形式。
(三)资格审查。我们将根据各岗位对应的专业和任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及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
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对体检合格人员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8501195;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68502990;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
2020年4月9日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中国档案报社、档案干部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职能简介
中国档案报社是全国档案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布档案高层信息,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指导档案业务,披露历史真相,记载当代要事,宣传档案事业。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是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直属的全国性档案专业教育培训机构,职能是围绕国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面向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开展岗位培训和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中国档案报社办公室岗位:1人
2.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一部岗位:1人
3.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二部岗位:1人
4.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三部岗位:1人
5.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办公室岗位:2人
6.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教育培训处岗位: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生源应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其中,北京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包括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
6.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至4月27日,有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于4月27日17:00前按报考岗位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中国档案报社:danganbaors@163.com
联系人:易文君电话:010-63157625
李蔚010-63161681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dagjzx@163.com
联系人:王芳芳电话:010-63017742
朱强010-83172368
聘用单位将于4月30日17:00之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中出现问题的,或拟聘用人选申明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83083863。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1家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0名,其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87名、社会人员33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或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情形要求咨询报考用人单位)一般要求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且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北京市就业落户要求。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从即日起,到2020年4月25日下午4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限,具体查看报名平台有关信息),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com/qgsydwzp_MEM_zs/202004/),并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用人单位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急管理等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届时根据北京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需提交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暂定在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届时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
2.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周内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2.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和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将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告知面试公告有关要求。
3.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并可以根据面试结果进行岗位调剂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用人单位面试公告所确定的面试成绩限定要求,方可进入考察。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安排,笔试和面试规则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被列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出现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应急管理部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部所有。
(三)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将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公开”的“人事信息”栏目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联系。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010-83933412;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010-59956315;国家减灾中心,010-52811103;国际交流合作中心,010-64463386;宣传教育中心,010-64463641;通信信息中心,010-64464816;紧急救援促进中心,010-5094725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010-84911564;信息研究院,010-84657994;应急总医院,010-87935220;中国安全生产报社,010-64463081。
监督电话:010-83933259、83933219,83933257。
附件:









附件2.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2020年4月8日
【来源:燕赵都市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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