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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7 11:35:19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文化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带来《关于加快红色文化立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议案》,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快红色文化保护立法进程,完善红色文化的分级保护和利用制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地加强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
当下,龙翔代表的这些立法建议具有迫切性、科学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红色文化根植于革命年代,蕴含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 中华民族有着强烈的红色情结。红色文化是中华文化优秀典范。
红色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内涵。无论是战争年代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还是建设时期形成的焦裕禄精神、" 两弹一星 " 精神,红色文化始终代表着我国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推动时代前进的精神力量。
传承红色基因,保护红色文化,既是历史使命,也有现实意义。
然而,在红色文化传承和保护上,我们也需深刻自省。正如龙翔代表在调研中提到,当前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红色文化的物质载体灭失损害现象严重、红色文化的精神内涵遭受历史虚无主义的侵蚀、红色文化的不当利用现象普遍等。
无疑,这些问题与红色文化的传承格格不入。
因此,加强、规范社会和民众对红色文化的传承保护,必须在制度和立法层面有所作为。
要强化全社会对红色文化传承保护的深刻理解和认识,要摒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错误理念,挖掘红色文化的特质和内涵,培植民众红色文化意识。
以南京为例。南京蕴含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拥有诸多红色文化遗存,塑造了雨花英烈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等南京特色红色文化资源品牌。
此外,南京也正在开展相关法规起草工作。特别是已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拟规定,亵渎损毁红色文化资源者或被追究刑责。这在立法层面,具有开创性意义。
不仅南京,全国多个地方在红色文化传承和保护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尝试,制定了相关条例。 这些地方立法,必将为全国层面立法积累了经验。
就全国而言,红色文化传承保护,需要更高层面的国家立法和制度。 唯此,才能形成更大范围社会共识,形成全国一盘棋和巨大合力,必将对红色文化传承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为红色基因提供 " 硬核保护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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