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瑞典卢雷亚的脸书(Facebook)北极数据中心。 第一步,2018 年,欧盟发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为保护个人隐私提供统一的泛欧法律框架。
在这一问题上,加拿大、日本等美国盟友的确面临在美欧路径之间进行选择的现实难题。但是,若仔细查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与欧盟分别签署的自贸协定,便可发现这些国家对欧盟隐私保护路径的认同度并不低。例如,欧盟—加拿大自贸协定 ( CETA ) 并未明确规定数据本地化问题,但却制定了隐私保护的高标准。
欧盟 GDPR 发布之后不久,2018 年 7 月,日本便和欧盟达成协议,同意按照 GDPR 标准来处理从欧盟获取的个人信息。此外,韩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法》则被认为是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最严格的法规之一,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数据披露都是应报告的违规行为。 从趋势来看,未来在欧美隐私保护路径的争夺中,欧盟 GDPR 模式可能会占据上风,成为保护个人信息的制度模板。
首先,随着公民隐私保护意识的提升,政策制定者需要平衡好商业资本利益和隐私权的关系,继而会影响到贸易政策的制定逻辑。
其次,随着国家捍卫数据主权的意识提升,会有更多国家限制数据跨境自由流动。GDPR 基于隐私保护目的限制公民数据不被传输到保护标准不足的国家,恰好是限制数据跨境流动的正当理由,且因关涉基本人权,有较高的认可度。
再次,在规范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领域,美国迄今缺乏统一连贯的制度体系,仍由联邦、州法律、行业最佳实践甚至私人标准共同拼凑而成。</p>相比之下,欧洲从《基本权利宪章》发展而来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清晰的指令,适用单一的泛欧法律而非各国的不同标准,显然比美国立法路径更具有吸引力。 第二步,2019 年,欧盟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案》,确立自身在网络安全领域标准制定者的地位。
欧盟委员会曾指出,日益增长的网络攻击所引发的安全隐患已与隐私和数据保护紧密相关。为解决这一问题,欧盟推出《网络安全法案》,将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ENISA)转变为主要的网络安全机构,实施针对网络安全技术和服务的欧洲统一认证框架,以确保欧洲消费者和企业免受网络安全威胁的侵害。
同年 3 月 26 日,欧盟委员会还发布了《5G 网络安全建议书》,建议所有欧盟国家都能够采取《建议书》中提出的统一方法,以确保欧盟境内 5G 网络的安全性。因关涉中美大国竞争的复杂地缘政治问题,欧盟在 5G 网络安全性问题上的选择也被视为对欧盟在数字环境中实现战略自主权的重要考验。 7 谁是 " 拦路虎 "? 在通往加强数据主权的道路上,欧洲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公司中培养真正的 " 欧洲冠军 "。 美国在这一领域已经具有巨大的先发优势,此外,欧洲还面临着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的竞争。2019 年,全球零售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的前 10 位,除加拿大之外,另 9 个均为发展中经济体,其中 7 个都排在 DTRI 的前 15 位,分别是阿根廷、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俄罗斯、韩国。
注:DTRI,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发布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2018)
面对激烈的竞争,欧洲的当务之急是打造自己的数字冠军企业。然而,在英国脱欧的情况下,这条路可能并不好走。毕竟,英国数字平台拥有强大的实力且英国是欧洲拥有最多 " 独角兽 " 公司的国家。根据英国数字经济委员会 2020 年初发布的数据,目前英国 " 独角兽 " 公司数量已达到 77 家,是德国的两倍。2019 年英国科技行业吸引的投资飙升 44%,达到创纪录的 132 亿英镑,占整个欧洲的三分之一,超过法德两国之和。 而就围绕征收数字税问题发生的紧张对峙表明,欧盟行使该权利会遭遇来自美国的极大阻力。
数字服务税一旦开征,欧盟将获得十分可观的税收收入,美国互联网巨头将首先受到巨大冲击。因此,即使诚如马克龙所言," 法国是一个主权国家,可以自行决定税收规则 ",美国也仍会对此横加阻拦。
为阻止法国征税行动,美国动用《1974 年贸易法》的第 301 条款,对法国这一做法发起调查并在随后的认定结果中表示该税收具有歧视性,会给美国商业造成沉重负担,提出将向法国加征商品关税。
2020 年 1 月,双方在达沃斯论坛期间商定暂停关税升级,等待经合组织就数字税问题达成协议。然而,6 月,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单方面宣布美国退出谈判,从而使得这一将近 140 个国家参与的多边协商进程陷入严重僵局。
法国即将对包括美国互联网公司在内的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面对这种做法,7 月 10 日,美国宣布拟对价值约 13 亿美元的法国输美商品加征 25% 的关税,并有意将关税生效的日期拖延至 2021 年 1 月 6 日,意图让法国在关税压力之下与美国开展双边谈判,可充分利用美国强大的谈判优势,迫使法国推迟征收数字税。
此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也已于 6 月 2 日宣布对英国等 10 个已执行或正考虑征收数字服务税的贸易伙伴发起 "301 调查 "。
可见,即便世贸组织确认了成员拥有以符合世贸组织协定的方式征收内部税费的权利,欧洲意图向美国互联网巨头征收公平税费、部分削弱其竞争优势的努力,也仍面临着美国这一巨大障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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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MarketInsider,"Asia-Pacific B2C E-Commerce Market 2019F:Asia-Pacific is the World's Top Region in Online Retail Sales",October,2019.
栏目主编:秦红 本文作者:瞭望智库 柯静 文字编辑:房颖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