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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18:15: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确定并公布了 2018 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大型体育场馆名单。其中,湖北 60 个体育场馆入选这些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见 11 月 19 日的《湖北日报》)
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让公共体育场馆回归公共产品属性,有利于方便群众休闲健身,锻炼身体,快快乐乐地生活,体现了政府对群众的人性化关怀,是一件大好事,值得点赞。
时下,广大群众特别是市民们都乐于参加体育锻炼,苦的是城市楼房越建越高,城市活动空间越来越少,最突出的就是没有体育场馆,以致不少市民整天泡在饭桌上你来我往,或者埋头 " 修长城 "。虽然以往一些公共体育场馆曾向外开放过,但由于种种原因,能够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大多数是 " 铁将军 " 把门,让公共体育场馆继续 " 休眠 "。
究其根源,关键是一些管理者自我封闭思想和小集体主义在作怪。他们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意担责任,怕添麻烦,宁愿体育场馆闲置着,也不许市民们碰一下。殊不知,像体育场馆这种公共设施长期闲着,本身就是一种浪费。特别是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广大市民渴望锻炼健身,追求健康生活方式,丰富日常生活。而社会上又没有相应的场馆、设施,让市民如何如愿以偿?这就需要各地政府多考虑市民们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场馆、设施为群众服务的功能,多为市民们提供免费健身服务。
当然,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最好是免费开放。而一旦免费开放,可能会带来一些管理上的困难。比如,担心场馆设施会遭到损耗,增加维护成本;社会人员涌入会增加学校和学生们的不安全隐患等。但所有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理由。毕竟,公共体育场馆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它是靠国家财政投资建设起来的公共资源,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为公众服务功能的,决不能让其闲置浪费。至于带来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分担体育场馆的维护成本;体育场馆管理者可以采取发放准入证的办法,保障学校与学生们的安全等。
其实,公共体育场馆既然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回归公共产品属性。这决定了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从这个角度上讲,笔者但愿,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能够成常态,让每个群众都有机会参与文化活动,自由、平等地享受健身带来的乐趣,享受公共文化成果。毕竟,让体育场馆真正成为群众文化、体育、健身的场所,把群众从 " 吃喝不停 "、" 打牌不停 " 转化到 " 锻炼不停 " 上来,本身就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情怀和人文关怀。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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